舟山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职责
来源:舟山市慈善总会 发布时间:2016-12-12


一、在秘书长领导下,会同总会其他机构办理会员大会、理事会和会长办公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。

二、起草有关会议文件和会议纪要,做好各种会议记录,及时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和资料,负责编印会刊和印发情况通报等。

三、认真做好文件办理、文书收发、文印打字、档案管理、资料保管和机要保密等方面的工作。

四、加强与省慈善总会、兄弟市和本市各县(区)慈善机构的联系和沟通,及时传递有关信息,当好参谋。

五、办理群众的来信来访,认真组织来宾的接待和服务工作。

六、编制一年一度机关工作经费预算方案,认真安排和管理好机关财务,确保当年收支平衡略有节余。

七、搞好行政事务、财务登记与管理,负责本会机关车辆调度、维修、更新、管理以及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
八、严格按照规定,搞好本机关在职(从业)人员的工资、福利和其他有关方面的经济保障服务工作。

九、协助主管部门搞好对在职人员的调动、职务晋升、年度考核等方面的工作,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管理,按时签订聘用合同,并按有关政策规定,办理有关手续。

十、完成总会领导和秘书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责编:王周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