舟山市慈善总会学习培训制度
来源:舟山市慈善总会
发布时间:2017-06-30
为了进一步提高慈善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,以慈善精神自勉,乐于奉献;以法规制度自律,廉洁从业, 自觉将慈善工作融入舟山新区建设的大格局之中,服务民生,为构建和谐社会努力工作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 学习培训内容:
1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;
2、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及市委、市政府有关文件,时事政治;
3、慈善工作的法律法规、要文要论、指导文件;
4、慈善工作业务知识及先进典型经验。
二、学习培训方法:
1、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班与在岗学习培训相结合;
2、专门组织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;
3、走出去取经与请进来辅导相结合;
4、中心发言与开展讨论相结合;
5、利用报刊、杂志、网络等载体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;
6、每月一次定期学习与不定期学习培训相结合。本会集中学习时间定于每月15日,全体工作人员参加,若遇情况,往后退一天。
三、本制度从通过之日起实施。
责编:王周群